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0/07/23 | 發言時間 | 13:39:05 |
發言人 | 蕭錦龍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2641-539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 止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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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2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0/07/23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華豐經銷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沈國榮,和大工業(股)公司 董事長/高鋒工業 (股)公司 董事長/華豐橡膠工業(股)公司 董事長/高鋒機械工業(昆山)公司 董事/高鋒 機械工業(淮安)公司 董事/漢大創業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萬大創業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榮建土地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無錫和大精密齒輪 董事/和贏精工(股)公司 董事/台中國際育樂(股)公司 董事/育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2)華豐經銷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丘世健,華豐橡膠工業(股)公司 副董事長/健信科技 工業(股)公司 顧問/育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真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嶠奇,華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4)真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品儀,華豐橡膠工業(股)公司 副總經理/董事 華豐橡膠(泰國)大眾(股)公司 董事/健信科技工業(股)公司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已達法令規定,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