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力瑋 公司提供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6/03/29 | 發言時間 | 16:50:39 |
發言人 | 黃旭仁(執行長)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長 | 發言人電話 | 2641-539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20%以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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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23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3/29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03/29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力瑋(英屬維京)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114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62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營運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華瑋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子公司力瑋(英屬維京)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114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62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應子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營運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125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6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資金貸與之金額新台幣161,250仟元,係以資金貸與原幣金額美金500萬元, 乘上2016年12月31日台灣銀行收盤買進賣出平均匯率32.25來計算。 2)上述第二筆資金貸與係為配合會計師查帳而調整認列。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