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力瑋 公司提供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6/03/29 | 發言時間 | 16:53:04 |
發言人 | 黃旭仁(執行長)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長 | 發言人電話 | 2641-5398 |
主旨 |
代子公司力瑋(英屬維京)有限公司公告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 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以上者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 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2%以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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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23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3/29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03/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華瑋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子公司力瑋(英屬維京)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114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062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62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營運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390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8564 5.計息方式: 依中央銀行公告之金融機構牌告最低基準利率為貸計息之依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據借款時約定日期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12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6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資金貸與之金額新台幣80,625仟元,係以資金貸與原幣金額美金250萬元, 乘上2016年12月31日台灣銀行收盤買進賣出平均匯率32.25來計算。 2)此次資金貸與係為配合會計師查帳而調整認列。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